一:中国MSDS中的要求
根据《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》(GB/T17519-2013)中的要求,
1:供应商应提供24小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或者提供供应商签约委托的24小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。
2:对于国外进口的化学品,应提供至少1家中国境内的24小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。
二:文件编制要求
24小时化学事故应急电话必须是固定电话,不能提供手机号码。
三:企业如何实现
3.1 企业自行提供24小时化学事故应急电话咨询服务
有条件的企业,尤其是大型企业,可以设立24小时咨询岗位,提供专门的电话号码,由专人接听应急电话。
岗位上准备好纸质或者电子版本的产品全套MSDS文件,产品MSDS文件须有清晰的目录结构,可以提供产品或者MSDS编号查询功能,便于快速检索、快速响应。
接听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,对企业供应的产品MSDS知识有专业、熟练的了解,可以根据突发的情况,告知事故单位关于该产品的应急处置措施。
3.2 委托专业机构提供24小时化学事故应急电话咨询服务
0532-83889090
关于该专线服务电话的有关介绍,请查看以下链接:
http://www.nrcc.com.cn/Content/242b42c6-0c0a-433f-8826-8a8cb06d3550
该服务专线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提供。
对于无力自主承担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的企业,可以与该中心签订委托服务合同,支付一定的费用后,将该号码写到本企业产品的MSDS文件中去。产品使用单位在遇到化学品事故时,可以拨打该应急电话,请求咨询服务。
3.3 进口到中国的国外化学品的应急咨询服务
对于进口到中国的国外化学品应急咨询服务,应该由该产品的国外生产方委托中国国内的专业咨询服务机构提供24小时服务,或者由国内的经销商、代理商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义务。